
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——对于做久了的事情,用久了的东西 ,写久了的角色,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,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,否则的话,我不捨得轻易地再写be了 ,说到be,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 ,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《霸王别姬》 ,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 ,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 ,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 ,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,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 ,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,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?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,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,然后就不管它了,由它落灰去了,想读书的话